逝者名叫方文元,享年82岁,是忠县黄金镇四合村村民。早在16年前,刚满66岁的方文元就找到忠县红十字会,主动要求在自己去世后把遗体捐献给国家,并在忠县红十字会和公证处,分别办理完善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和公证书。
在农村,人去世后入土为安是大事。当时,一些村民听说方文元老人去世后要捐献遗体,觉得有点天方夜谭。但老人却说:“人死后,身体对本人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但捐献遗体对社会、对医学事业还能作贡献。”
方文元的孙子方毅回忆,爷爷生前经常叮嘱他,自己去世后,一定要尊重他的遗嘱,把他的遗体捐献给医学事业。在方文元老人弥留之际,还不忘提醒孙子遗体捐献的事情,并把“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放在衣服口袋里。
方文元老人为何坚持捐献遗体,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要报答党恩”。年轻时的方文元响应国家号召,参加了“三线建设”和襄渝铁路修建。在工作中,他成绩突出,还立下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并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回到家乡后,方文元担任过四合村党支部书记,为村民做了不少好事实事。但生活中,方文元却遭遇了许多挫折,他和妻子生有5个孩子,其中4个夭折,最后一个孩子是儿子,但也在23岁时因病去逝。所幸的是儿子还留下了一个孙子,与方文元夫妻俩相依为命。多年来,方文元夫妻和孙子分别享受“五保”待遇和困境儿童待遇,一家人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为了感恩党、感恩社会,这位八旬老人毅然决定捐献自己的遗体,为国家的医学事业做最后的贡献。
主编:余虎
审核:黄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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