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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答

   日期:2022-05-16     浏览:3612    评论:0    
核心提示: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9号)文件精神,忠县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广大人民群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2〕9号)文件精神,忠县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招生政策,现将义务教育阶段有关招生政策的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问:

《通知》制定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4号)

《居住证暂行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

《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区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3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8〕13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84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入学资格不得与商品房销售挂钩规定的通知》(渝教发〔2020〕13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2号)

问:

入学政策适用哪些对象?

答:

2022年秋季在我县就读一年级、七年级的学生。

问:

《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有哪些重要规定?

答:

一是小学招生入学类别。城区(忠州街道、白公街道辖区)小学有“正住户籍、购房户、流动人口随迁子、统筹安排”四个类别,农村一类小学有“正住户籍、购房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三个类别,农村二三类小学只有“正住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两个类别。

二是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按“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城区小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就读学校有忠州三小、㽏井小学、白公路小学鸣玉溪校区、顺溪小学,初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就读学校为民族中学。

三是线上线下双通道报名时间。首先分批次开放“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5月23—26日,正住户籍类在网上注册并录入报名信息;6月10—13日,购房户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网上注册并录入报名信息;6月10—16日,统筹安排类别到县教委机关1111室登记。其次是分批次到招生学校现场审核材料原件,5月30—31日,招生学校对正住户籍进行材料原件现场审核;6月15—16日,招生学校对购房户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行材料原件现场审核。最后是现场报名注册,6月25日后,家长在网上查询孩子就读学校,6月29日—7月1日持户口本到就读学校现场报名登记入学,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提醒:两批次学位申报的起始时间为起始日上午8时。

问:

今年的入学类型及就学安排是怎样的?

答:

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县情,我县2022年各类入学安排如下:

1.户籍:户籍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的学生,按户籍地址划片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购房户:学生户籍地址不属所选择就读学校的招生区域,但在其招生范围内购房且已入住的,在购房地对应招生学校还有学位的情况下,可申报就读居住地招生学校;当购房地对应招生学校学位已满,则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一致,只能申报就读指定招生学校。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户籍地址不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此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明,但在城区(集镇)务工或经商的学生,自愿选择指定招生学校就读。县外小学毕业后返回(或流动至)我县读初一属于此类别。

4.统筹安排: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或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台同胞、城市建设拆迁户、公(廉)租房、企业高层次人才等子女由教委统筹安排。

问:

入学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

户籍和购房户:1.户口本(将户籍主页、学生页和全户人口增减页组合成一张图片);2.房屋产权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契税发票);3.预防接种证明(一年级);4.学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七年级)。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1.户口本(将户籍主页、学生页和全户人口增减页组合成一张图片);2.工作证明(监护人工作证明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经商证明(监护人营业执照);3.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4.居住证或暂住证;5.预防接种证明(一年级);6.学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七年级)。

问:

如何登录完成入学网络申报?

答:

(一)进入“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用报名学生身份证号码进行新用户注册,重新登录即可填报信息。(网址:http://183.64.253.234:2019/ZXZS/)

(二)关注“忠县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网,用报名学生身份证号码进行新用户注册,重新登录即可填报信息。

温馨提示:家长(监护人)进入“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一经注册即可反复登录,请家长(监护人)牢记注册密码。

问:

《通知》对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答:

截止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皆可入学,未到入学年龄不得登记。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招生学校提出缓(免)学申请,由招生学校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委备案。

问:

县内有哪些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有何规定?

答:

目前,我县民办学校小学阶段有为民学校、盘龙学校(新立片),文武学校(东溪片),嵩山学校、布泽学校(新生片),中星小学(白公街道)共六所;初中阶段有为民学校、文武学校和嵩山学校共三所。

如在网上登记“是否就读民办学校”选择为“是”,就只能就读上述民办学校。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举行招生考试。

问:

为什么小学新生入学报名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答: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8号修订)规定: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个别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如有遗失或缺漏的情况,请家长向招生学校作出说明,学校不得以此作为拒绝入学的理由。但家长需及时补充完善,开学后提交学校查验。

问:

哪些房产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依据?

答:

登记为商业使用性质的房产、非法买卖或非法买卖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非住宅房屋、未正式入住(期房)的房屋不能作入学报名依据。

问: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有哪些规定?

答: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我县户籍、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以上智障、听障和视障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实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辖区内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招生学校提出缓(免)学申请,由招生学校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委备案。

申请就读特殊教育学校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直接到学校现场咨询、报名。由特殊教育学校将学生信息录入“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

问:

义务教育学生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如何审核?

答: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信息和报名材料,网络登记时以附件形式上传到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招生学校在系统中初审,审核通过的家长持相关原件到学校现场审核,全县报名结束后教委汇总信息,由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联合审核不通过的,取消其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由县教委按相应招生政策,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问:

如要咨询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的相关政策和具体问题,应该向哪里咨询?

答:

登录“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首页,可下载查看我县招生范围划分、招生政策文件、政策解答、宣传资料、网络登记操作手册、学校招生联系方式等资料和信息。

网络登记操作过程中如还有其它问题,可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学生拟申请就读学校接受现场指导。

特别提醒:“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523日前为测试阶段,所填信息将全部清空,请家长5238起正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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