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多名群众连续举报称忠州碧桂园柏丽湾有修建违法建设的现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即联合白公街道办事处、忠州碧桂园物业公司赶赴违法建设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过现场勘验及相关调查后,当事人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擅自在忠州碧桂园柏丽湾小区3号楼利用架空层修建违法建设。对此,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对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限当日16点30分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实施强制拆除。
4月25日16点30分,因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拆除,执法人员当即启动即查即治程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白公街道办事处、白公街道长河社区、忠州碧桂园物业公司及施工队伍,历时两个半小时对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
“我们将继续坚持‘宣、查、控、拆’等措施,对新增违法建筑坚持‘零容忍’,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违法建筑对社会稳定、城市面貌和建设发展等都造成恶劣影响,它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提醒市民朋友,修建违法建设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违法建设行为人将受到约谈、纳入诚信体系、媒体曝光等惩戒,对违法建筑停止供应水电气、冻结产权、强制消除等措施。
审核:李道洪
编辑:伯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