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忠县纪委监委召开案件质量评审会,对2021年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已执行到位的第二、三种形态案件和已判决生效的第四种形态案件,从案件影响力、案件疑难度、案件质量、综合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年度“十佳案件”。与往年相比,该县纪委监委除了在县纪委全会上对十佳案件进行通报表扬外,还将获评案件中如何高效调查取证、开展心理疏导、说服关键证人、破除侥幸心理、以案示警促改等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汇编成册,印发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交流学习。
“虽然评上了‘十佳’,但并不意味着案子就办得完美无缺,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参评十佳案件的忠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谢远航介绍,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专人围绕这些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进行再复查、再审核,找出取证不规范、表述不够精准、材料不齐全等共性问题,并以条目式“负面清单”反馈给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达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学、以评促优,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的目的。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十佳案件评选为契机,结合全员培训,把十佳案件转化为业务培训的实例,组织相关主办人员就线索摸排、纪法双施双守、规范调查取证、涉案人员分类处置、涉案款物追缴等进行讲解培训以及心得分享,做深做实十佳案件评选的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办案能力、质量和效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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