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忠公交巡〔2021〕14号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决定在城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整治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0日。
二、 整治重点:
(一)车辆行经斑马线不主动礼让行人的;
(二)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超员、加装遮阳伞、雨篷的;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停放的;
(四)出租车、网约车、小货车以及私家车不靠边停车、违规掉头、违规超车、遇前方受阻时违规穿插超越等候车辆的;
(五)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六)驾车使用手机等防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
采取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与执勤民警现场执法有机结合的方式进行查处。特别是对“车辆行经斑马线不主动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城区所有视频监控、电子警察、电子卡口实施24小时抓拍,并在少数视频监控盲区的斑马线采取执勤民警现场拍摄取证的方式进行查处。
四、处罚规定
对实施本通告所述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民特别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规守法,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忠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21年12月29日
【来源:忠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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