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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忠县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日期:2021-12-23     浏览:64    评论:0    
核心提示:忠县的天空有蓝天有白云美得格外清新秀丽然而随着春节的来临这样的蓝天白云美景极可能会大打折扣原因就是:燃放烟花爆竹!为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这些地方一定要禁燃!禁燃!禁燃!关于禁止燃放烟
 忠县的天空

 

 

有蓝天

 

 

有白云

 

 

美得格外清新秀丽

 

 

然而

 

 

随着春节的来临

 

 

这样的蓝天白云美景

 

 

极可能会大打折扣

 

 

原因就是: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减少大气污染

 

 

改善城市环境

 

 

维护公共安全

 

 

这些地方一定要

 

 

禁燃!禁燃!禁燃!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已经发布
一起来看
2022年春节期间
忠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区域、场所和时间!

禁止区域

白公街道白公路、长河,忠州街道严颜路、东坡路、北门路、十字街、白桥溪、鸣玉溪、新桥、州屏路、香山、中博、香怡、郑公、红星、苏家、乐天、锦鸿、香语等19个社区为全年禁止燃放区域。

限制区域

2022年春节期间,忠县城区设置1个限制燃放区域,即县公安局白公派出所外三岔路口(红绿灯)至漕坊沟大桥东桥头公路外侧。

限制燃放时间

2022年1月31日(除夕)至2月15日(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实行专营定时定点销售

销售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至2月15日(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

临时专营销售点必须依法取得临时销售许可证,在许可的销售场所销售,并悬挂临时销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志。

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应贴有包装标识条形码及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志。

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当从专营销售点购买。

其他注意事项

禁止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除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重量超过十公斤的烟花爆竹。

 

 

不得向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销售烟花爆竹

 

 

还有哦~

 

 

这些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大家可要看清楚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会受到处罚!

 

 

警方提醒:忠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

 

 

可以打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公安110

 

 

应急局12350

 

 

市场监管局12315

 

 

县供销社5423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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